从社会需求角度出发,社保代缴的业务,并不没有相关法律明确禁止或支持社保代缴的业务,海南社保代缴是社会需求所诞生的产物,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个业务是违法的法律规定,且目前在异地工作,海南社保代缴,不在户籍地而又需要社保的人群较多,所以代缴社保的需求是一直存在的。
但是针对个人挂靠缴纳社保的情况这个一直是明令禁止的。从社保局角度出发,社保局任务社保缴纳的必要条件是 合同签署、社会保险缴纳和个税缴交主体一致,社保局就此问题已经明确规定了,也就是说仅想做社保代缴业务已经不可能,必须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。
挂靠方要求支付工资薪金及福利;海南社保代缴公司,挂靠方拖欠已支付的社保费;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福利、伤残津贴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;海口企业社保,挂靠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全部的社保费用,部分挂靠公司还会收取一笔所谓的“挂靠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