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办理为便于高校毕业生落户,有2种办理途径——
其一是在海南落实工作单位的,可以将户口落在本单位的集体户口中,如果本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,可以将户口落在自己居住地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或社区集体户口中。
人才引进落户条件:其二是在省属或海口市属单位就业的,如本人没有稳定住所(含租赁),且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,可以选择将户口落在已将个人档案转入的省、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集体户口。
人才引进落户(二)审核
在人社、教育、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,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。
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、社会保险、执(职)业资格、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;
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(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);
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、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。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,系统自动完成审核。
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咨询,审核通过的: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,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