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人才引进落户:①市外迁入落户不满一年的,须从购房当月向前起算近30个月内在我市正常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(或社会保险),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;
②市外迁入我市落户满一年不满两年的,须从购房当月向前起算近15个月内在我市正常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(或社会保险),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;
③市外迁入落户满两年的,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。(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,已有一套住房的,网签满6年或者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)
④有本地户口的按市外迁入已满两年对待;
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,海南人才引进落户咨询,可凭从购房当月向前起算近30个月内在我市正常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(或社会保险)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,海口人才引进落户办理,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。